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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台北青旅行遊記徵件競賽
活動目的
台北城,在現代時尚與古典歷史新舊交織下,展現出獨一無二的韻味;青年朋友,有著新世代的潮流體驗,同時承襲上一代的生活智慧,透過親身走讀感受日常生活點滴,連結在地文化情感,並結合影音創作,創新分享青世代的台北生活體驗與感動。

競賽資格
12至30歲國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及青年朋友(含自學生,不限國籍/縣市)

競賽類型與組別
   一、圖文類:僅限個人報名,依身分別分為大專社會組、國高中職組。
   二、影音類:個人或團體報名皆可,每件作品可1至4人共同完成(可跨年齡組隊)。

競賽規則
   一、規劃台北遊程,其中台北市景點須佔總介紹景點50%以上,投件作品之影像及文字須為原創。
   二、作品規格
  • 圖文類:全文介紹文字須200字以上,照片總計不超過30張。
  • 影音類:影片長度介於3至5分鐘,須於片尾列出影片內介紹景點,並以公開設定上傳作品至YouTube 平台,標題設定為「2023台北青旅行-作品名稱」。

活動時程
    一、徵 件 期 間:112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二、得 獎 公 告:112年11月30日
    三、頒 獎 日 期:112年12月9日
    四、得  獎  作  品  展:112年12月9日至113年3月5日

評審標準
    一、圖文類:交通路線順暢、景點安排創新、圖文說明流暢、融入個人感受啟發
    二、影音類:交通路線順暢、景點安排創新、影音剪輯吸睛、融入個人感受啟發
  
獎項及獎品




參賽注意事項
  著作規定
  1. 投稿作品之圖片、文字、影像及配樂須為原創(於本競賽得獎公告前並無於其他公開平台發表過),可選用其他合法授權之影音、「創用CC」授權音樂。
  2. 禁止抄襲、違法或其他侵害他人權利(不限於著作權、肖像權等權利)之情形,且不得涉有誹謗、侮辱、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內容。凡涉前述情形者,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第三人檢舉後證實,主辦單位得不通知參賽者逕行取消參賽資格並刪除作品,參賽者不得向主辦單位主張任何權利。倘因參賽者違法行為或侵權行為對主辦單位或他人所生損害,則概由參賽者負完全之賠償責任。

  授權規定
  1. 凡投稿即視同將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人、機構單位及因法律規定承受主辦單位業務之法人、自然人授權所有權力(包含智慧財產權各項)進行非商業使用。投稿作品一律不接受撤稿。
  2. 使用範圍包含無償提供主辦單位及贊助單位非商業行為活動推廣使用、主辦單位得對得獎作品進行重製、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展示及編輯於本市各局處網頁、贊助廠商網頁等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

  其他相關規定
  1. 凡投稿即視同同意並遵守本競賽活動各項內容及相關規定,主辦單位就活動參賽資格保有審查之權利,經查資格不符者,主辦單位有權逕行取消其參賽資格;倘得獎作品經判定參賽資格不符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狀、獎金及獎品(或等值獎品金額),得獎名單不遞補。
  2.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所送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3. 抽獎活動得獎者將公告在活動網頁,並以電子郵件寄發得獎通知信,請於3日內依得獎通知信件回覆個人基本資料,逾期將視同放棄領獎資格。
  4. 優選、佳作及投稿加碼獎,得獎獎品將於112年12月9日(星期六)頒獎現場頒發,受獎人須完成身分查核並填妥著作切結書暨授權同意書與得獎領款收據後始得領獎,未依規定時間內填具繳交者,視為放棄得獎資格。得獎者如須委託他人代為領取獎金,應檢附委託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如因此發生爭議,概與主辦單位無涉。若得獎者為未成年人,另須檢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件正反面影本。
  5. 得獎作品若為團隊製作,獎金及獎品應由參賽作品申請人填具領款收據代表領取,主辦單位恕不協助分配獎金或獎品。
  6. 參賽者應保證所填寫個人資料屬實,並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取消本活動競賽及得獎資格,若致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受有損害,須負賠償責任;如因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正確導致無法通知,視同自願放棄領獎資格。
  7. 得獎名單主辦單位得視實際參賽作品數及評審會議結果增列或從缺。
  8. 若有惡意以任何不當程式進行大量資料發送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競賽結果者或有違法之行為者,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立即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獎狀、獎金、及獎品(或等值獎品金額),名額不遞補。倘造成主辦單位損害,應負完全之賠償責任。
  9. 本活動所有獎品,得獎者不得要求變更獎項、兌換現金,但可轉讓他人使用,獎項亦不得要求開立發票。
  10.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人須提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以為報稅之用,為中華民國國籍者,單筆獎項價值扣繳稅額超過新臺幣1,000元以上,將依規定開立扣繳憑單,得獎人須申報個人所得;得獎人為非中華民國國籍者,不論獎項價值多寡皆須自付20%所得稅始得領獎。如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捐,即喪失領獎資格;得獎人參加本活動而支付任何稅捐皆為獲獎人之義務,概與主辦單位單位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規定辦理。
  11.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同意本徵選活動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活動變更之權利。
活動洽詢專線:(02)2351-4078轉1725
活動洽詢信箱:youngtriptp@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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